关于组织2009年度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
关于组织2009年度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
公司下属各项经部、分公司、子公司:
根据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《浙建管〔2009〕33号文》,为进一步推进我公司工法开发、编写、推广应用工作,经公司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度省级工法申报工作,希望各项经部、分公司、子公司积极参与工法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法的编写
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《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》要求执行。
(参阅《工程建设工法及实例选编》P4 中国建筑业协会文件 建协[2007]5号)
二、申报条件
1.工法已经过2个以上工程实际应用,对于规范施工程序、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水平效果良好,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(包括环保、节能效益);
2.工法的关键技术属于省内或国内先进水平,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;
3.工法编写内容齐全,条理清楚,文字质量高,能指导施工。
*三、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
1.《浙江省省级工法申报书》;
2.工法文本(按《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》要求的格式编写,一式五份);
3.企业级工法发布文件;
4.工法关键技术的鉴定证明或与工法内容相应的工程技术标准;
5.二项以上工程应用证明(原件)(可由使用该工法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供证明);
6.经济效益证明(原件);
7.工法关键技术的专利证书和科技成果的奖励证明(复印件);
8.科技查新报告(复印件)(工法关键技术属于填补国内空白时需提供科技查新报告);
9.工法施工过程的照片、录像资料。
《浙江省省级工法申报书》(经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)一式两份单独装订。工法文本一式五份单独装订,用A4白纸打印,标题用三号黑体字,内容用五号宋体字,行间距均为1.5倍,文本中不得出现编写单位及编写人的名称及相关信息。
以上资料中,第3~9项集中装订成册(录像资料可刻成光盘插入其中)。
四、申报要求及联系人
1. 工法申报材料于
2. 编审人员限5人,排序以上报为准。
3. 联系人:胡震敏 64081888-1105
许文明 64081888-1133 13764079698
注:① 文中*部分可在总师办指导协助下完成。
②《工程建设工法及实例选编》材料可向公司总师办领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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